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举行第63次主任会议 决定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10月13日召开
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刘翔报道)9月30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举行第63次主任会议,决定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10月13日在乌鲁木齐召开。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祖木热提·吾布力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了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议程草案。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审议自治区铁路安全条例和网络文明建设条例草案修改稿、自治区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修订草案修改稿;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提请审议自治区保守国家秘密条例(草案)、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审议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提请废止自治区气象条例等九部地方性法规和自治区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等十五部地方性法规修正草案的议案、财政经济委员会提请审议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草案的议案;审查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哈密市、吐鲁番市、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与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提请批准和废止有关法规的议案;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关于自治区2024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就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自治区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自治区旅游促进条例、草原法和自治区实施草原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以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宁平、托乎提·亚克夫、迪力夏提·柯德尔汗、平新来、王国和、买买提明·卡德,秘书长王江出席会议。